我国国家选举方式是什么

我国国家选举方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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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国家选举方式是由中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包括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

直接选举是指人大代表由选区选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我国县级(包括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人大代表、乡级(包括乡、民族乡和镇)人大代表,采取直接选举的办法产生。具体做法是,将县和乡两级行政区域划分为若干选区,由选区的选民直接投票分别选举产生这两级人大代表。由于行使选举权利的公民大多生活在农村,为方便其参加投票选举活动,在农村设立了大量的投票站。

间接选举是指人大代表由下一级人大选举产生的。全国人大代表、省级(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代表、设区的市级(包括设区的市、自治州、林区)人大代表采用间接选举的办法产生。具体做法是,这三级人大分别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开会选举产生上一级人大代表。由于行使选举权利的是选出的代表,而不是选出的候选人本人,因而这种选举方式被称为间接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