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表决的程序

联合国安理会表决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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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表决程序

一、安理会成员国

联合国安理会是由15个成员国组成的,每个成员国都有相同的投票权。这15个成员国分别是美国、俄罗斯、中国、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巴西、南非、澳大利亚、乌兹别克斯坦、匈牙利、波兰和哈萨克斯坦。

二、表决程序

1. 议事规则:安理会的所有议事规则都遵循“一致同意”的原则,即每个成员国都必须同意,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够阻止决议的通过。

2. 决议草案:决议草案通常是由安理会的一个成员国提交的。草案通常被附在一个背景文件上,这个背景文件解释了决议草案的目的和背景。

3. 表决:安理会的决议草案是通过“口头表决”的方式进行投票的。每个成员国都会有一个代表,他们会在会议室的大厅里站起来,说出他们是否支持这个决议草案。如果一个国家不支持这个决议草案,他们可以弃权或者反对。

4. 通过决议:如果一个决议草案获得了所有成员国的支持,它就会被通过。如果没有获得所有成员国的支持,它就会被否决。

三、注意事项

1. 所有会议都是公开的,除了在特殊情况下,安理会的主席会宣布一个会议是秘密的。

2. 在口头表决时,所有的代表都必须用本国的母语进行投票。

3. 如果一个决议草案被否决了,它就不能再被提交了。但是,如果一个决议草案被通过了,它就可以被用来指导安理会采取行动。

4. 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安理会也可以采用“书面表决”的方式进行投票。书面表决是一种更正式的投票方式,它需要所有的成员国都填写一份表格,表明他们的立场。书面表决通常在安理会认为口头表决不足以表达各方的立场时使用。